和朋友合伙开一家饭店,但是投资不一样应该怎样分钱?
出6万那个占总利润的150% 也就是说将来赚的钱总利润除以150% 是你该拿的钱。 出3万那个占总利润的300% 用将来赚钱的总利润除以300% 就是他该拿的钱。
要看你们的合作协议是如何签的。如果是按投资比例分红,那么,投资多的就应多得。如果协议讲明二一添作五,利益二人均分,那就不计投的多少,只是撤资时将多的投资优先撤出。有的合伙人,还有一人先将钱垫出的。如果二人以前无协议,就应立即坐下耒,订一份协议。双方协商是按投资额还是二人均分。无规具不成方圆,协议很重要。亲兄弟,明算账。如协议按投资多少分,就不说了。如二人均分,投资少的可将钱补上或投多的将钱退出。
我相信提问者看到那么多评论以后,此时自己也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,好吧!根据我做餐饮这么多年的亲身经历,给你一些建议:
1、俗话说“先小人后君子”,做生意就不要讲感情和面子(这是我总结的经验教训),合作之前先立合约。白纸黑字把各自的工作内容,权力,责任,退出机制,利润分成等等都写清楚,双方都以免后患。
2、刚开始创业,不必要搞那么复杂,根据投资多少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即可,如果两个人都在店里工作,那就根据所在的岗位和兼职工作领工资,例如:朋友是厨师,兼顾***购,他可以拿厨师和***购的综合工资。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一下,工资高的,投资多的不一定是决策者,这一点要搞清楚,因为,你们是合伙,通俗的讲,互相取长补短大家才能赚到钱。离开谁都会赔钱(这是我之前沉痛的教训,能力强的人可以另外给到补偿)。
3、合伙开始之前,都是建立在合约拟定好以后的前提下进行的,每一笔的支出和收入都要有明细,这样就会不断提高互相之间的信任度,合作也会越来越顺畅,否则很容易中途夭折。
根据我多年的实战经验,我分享过这这类干货知识,有兴趣可以去参考一下。
亲兄弟,明算账。
朋友合伙开饭店,也是一样的。
既然朋友投资多少不一样,那分钱的多少也是不一样的。
一个朋友出六万,一个朋友出三万,那最后的“净利润”,就应当按照“6:3”来分配。
饭店未开张之前的进货应该算在投资里!
合伙开饭店,投资人往往是二个或二个以上,根据出钱的多少来分“净利润”是最合适的!
前几年,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饭店,我们事先约定好是“共同出投”、“五五分账”。一人是大厨,主要负责“后厨”;一人是“前厅”,负责除后厨以外的所有事情。饭店开张之前每人先出资2万元(共4万元),房租、桌椅板凳、灶具、大料及原材料的购进都从4万元里扣,为饭店的所有花销都记的有账。饭店开业后,收银员每天收的钱(全是现金,那时人们还都不使用“移动支付”)都交给我们,我签字确认。到月底时,扣除工人工资、水电费、每日***购等所有费用后,看看还有多少钱,留一小部分钱用于次月***购,其余的钱“五五分账”。留下的钱也要记账,到次月月底时再进行核算。因为我们出资比例一样,所以可以选择这样的分账方法,你们出资比例不一样,所以还不能***用这种方法。
朋友合伙开饭店,一人出六万,一人出三万,共九万元。可以根据每人在饭店的工种及当地同等饭店相同工种的工资标准,先给每人定工资。为饭店的所有开销都从九万元里扣(包括开张前的所有进货***购),月底时扣除以有费用后,“净利润”分成九份,投资六万的拿六份,投资三万的拿三份。投资多的人拿的多,这是挣钱的情况下,如果饭店赔钱,那投资多的人也赔的多,正比。
我身边朋友投资饭店还有一种情况,三人合伙开饭店,朋友老贾投次10万元(饭店共投资为50万元),但他不参与管理,其他两个投资人经营饭店。参与管理的两个人每个月有一定数额的工资(与同档饭店一样的工资)。他们按年核算收益分红,一年到头,如果盈利,那他只能取得20%的净利润分红。